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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31日晚上827分,我接到本院大一学生、被同班伙伴起了“学术超女”绰号的徐淼发来的电子邮件。署名者除了她之外,还有德央(在新生报到时我跟她和她母亲握过手的藏族学生)、潘梦成(父亲是援藏干部)、王心月。他们介绍了自发组织暑假“法行西藏”社会实践对的设想和筹备工作,但告诉我现在碰到了困境,学院团委因担心安全问题,正在劝阻,找不到带队老师。

我立即与学生口负责人张丹丹老师联系,不久就收到了回复,告诉我正在考虑稳妥的处理方案。我在956分发出回复邮件,希望同学们理解团委老师负责任的好意,如果找到安全有效的组织办法是会支持大家的;希望同学们与相关老师充分沟通,无论结果如何,都要尊重学生口的意见。大约10分钟后,接到徐淼的应答,表示将服从团委和学生口老师的决定。后来我获悉,“法行西藏”方案得到批准,由王一博士带队,并且在宾凯、刘永沛、刘思达等老师的帮助下进行了充分的行前准备和培训。

75日到15日期间,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西藏民间习惯法调研与普法助学实践团按照预定计划在西藏顺利开展各种活动,当地相关部门和群众好评如潮,公共媒体也广泛关注。通过总结报告我了解到,无论是在西藏大学政法学院,还是在拉萨的八廓街,或者达孜县法院关,实践团成员们都受到了热烈欢迎。从专业兴趣出发,我很关注同学们以入户访谈的方式进行的民俗采风和习惯法调查。汇报材料、问卷数据分析以及徐淼的研究笔记表明,通过田园工作,同学们对刑事制裁中的命价钱制度以及婚姻关系中嫁娶禁忌和劈竹离婚获得了更加全面而深入的认识,对人生和价值观的更高境界有了大彻大悟,这一点让我感到尤其欣慰。

         西藏与上海,因海拔而产生落差,因长江而头尾相连,一个是通往远古的世界屋脊,一个是通往未来的时光隧道,具有天然的、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但愿2011之夏的“法行西藏”活动只是交流的开头而不是终结。更希望这次民间习惯法调查能成为法社会学研究中心对中国社会秩序和制度设计进行大规模经验性分析的导火线。无论如何,我都可以断言:这次体验必将给每一位参加者留下永生难忘的记忆,也会增进自文成公主以来就存续的汉藏民族之间源远流长的友情,还能激励凯原法学院立志高远的精神!

(详见:http://www.socio-legal.sjtu.edu.cn/Pages/Article.aspx?lm=010502&p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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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卫东

季卫东

78篇文章 9年前更新

  季卫东,1957年出生于南昌市。1983年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后留学日本,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就任神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6年升任正教授。1991年至92年期间为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曾经被遴选为社会学国际协会法社会学研究委员会(RCSL)指定理事、现任日本法社会学会理事、亚洲太平洋论坛(淡路会议)研究委员会委员、国际高等研究所企画委员、东京财团比较制度研究所研究员等。自2008年9月起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凯原讲席教授兼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和比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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