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社会变迁的曲折进程中,在东西方文明对话的开放语境里,2010注定是个标志性年份。无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树立,还是审判机构的改革,都在这段期间里呈现出峰回路转的状态。法学研究也不例外,以全球化和社会风险的增大为背景,正探索着理论范式的切换。在这个意义上,《交大法学》在上海世博会开办之际创刊,旨在思想与制度的创新,可谓适得其所、适逢其时。
回顾现代法学教育和研究的历史,二十世纪曾经有过“北朝阳,南东吴”的一段佳话,也有过京派与海派的隐约区分。以中国这样巨大的规模和区域差异,出现两个甚至若干个风格迥异的学术重镇是不足为奇的,甚至还应该积极促成这样的格局,以有利于中国在百家争鸣中实现“文艺复兴”和软实力伸张。上海、“长三角”以及东南沿海地带,历来经济繁荣、人文荟萃、社会得开化风气之先,改革开放以来这里的新生事物更是层出不穷,很值得考察、归纳、提炼进而建构一整套具有普遍意义的命题群和理论体系。因此,站在制度比较分析的高度来诠释中国经验,在结合批判理性和建设性的基础上探讨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以及深层次的秩序原理将是本刊的重要目标。
实践已经证明,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的研究不足是妨碍我国司法精密化、导致裁量权被放任的重要原因。本刊有意倡导实证法律体系的全面的、深入的研析,一方面把古罗马时代形成的学说汇纂体系的合理因素注入条文推敲和运用的作业之中,另一方面不断对日常社会生活中涌现出来的解决问题的创意和规范现象进行抽象化加工,使之升华为精致的学说和制度设计方案。当然还要特别注重严谨的深入的案例研究和判决评释。总之,我们主要会致力于一种市民实用法学的发展。在这条思路的延长线上,希望《交大法学》能够成为精品纷呈的“知识百货橱窗”、不同观点互相比赛说服力的“意见市场”以及各种切合公共需求的具体对策和工具齐备的“智库”。
《交大法学》创刊号之所以选择“市民社会与法治国家”作为主题,是以中国的市场化、产业化、城市化、多元化、民主化以及参与全球治理的大趋势为背景的,并非一时心血来潮。本期主题论文覆盖面非常广泛,观点和内容也各异其趣,但相互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内在联系,可以大致归纳到制度创新的结构、功能以及涵意这三个不同的层面。
与民法学家江平教授的对谈以及对宪法学家蔡定剑教授的访谈的企画,主要以处理涵意为目的,揭示了立足于市民社会的法治秩序的思想与实践之间的文化脉络。宾凯博士的论文则从语义的历史变迁的视角分析市民社会的本质涵意。与之形成对照的是著名法学家苏永钦教授和北川善太郎教授的力作,主要从私法的角度讨论如何形成合理的、公正的民间有序化机制以及相应的法律结构的问题,并且探索了民商事规范体系的设计方案。马克•塔施内特教授的研究从公法的角度考察了市民社会的宪法秩序,也就是立宪主义结构。另一方面,陈映芳教授、张千帆教授以及山本敬三教授的论文着眼于公法与私法的联系、交错以及中介,分别解剖了作为第三领域的家庭、地方自治体以及渗透到自治关系网络之中的国家权力在社会中的不同功能以及功能替代物。关于法学研究动向的介绍以及案例研究也涉及公法与私法接合部的不同表现形态,也都揭示了市民社会和法治国家之间互动的某些基本条件和特征。
中华文明一般以数百年为单位反复进行大开大阖的循环,每次变化都会对周边世界产生这样或者那样的影响。当国人对外部充满好奇心、社会结构具有开放性和包容性时,必定活力四射、精彩纷呈,总会创造出令人惊叹的辉煌业绩。我们很有幸,正站在这样时代再次来临的入口处。鉴于上述认识,本刊秉持兼容并包的方针,拟采取全球越境组稿的方式,特意开拓一片供不同国籍、不同身份、不同学科、不同世代的法律家自由进行交流的学术空间,构筑一个有助于互相理解、凝聚基本共识的思想论坛。与此同时,还要为青年才俊提供更大的用武之地。但愿这份新生的杂志也能与中国法学界的一大批新人同步成长! 《交大法学》编辑部 谨识
2010年盛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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