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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北京大学法学院和法理学科教师的预定计划,2012225日要举办沈宗灵教授九十寿辰庆祝活动。我一直在期盼这个盛典的到来。希望到时候向恩师献上感谢和鲜花。希望借此机会与分散在各地的学友们欢聚畅谈。但万万没有想到,就在还差九天的时候,却传来了沈老师已经仙逝的噩耗。实际上,216日那个上午,我正在北京出差。午餐时还与老同学赵利国回想在燕园读书的往事。但万万没想到就在几乎同一个时刻,沈老师悄然离开了现实世界,从此以后完全走进了历史记忆。虽然我们可以把“高寿善终”作为理由来安慰亲属和朋辈。尽管我们知道这样的分别作为自然规律无法避免。然而当冷酷的事实一旦呈现出来,我还是感到太突然、太遗憾。离庆寿活动近在咫尺,转瞬间情景全非,更增添了无常的慨叹、后悔的念想。

我从高中时代开始,就对哲学理论抱有浓厚的兴趣。进北大后,选课和阅读范围也比较偏重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等研究领域。沈老师是当代中国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他给高年级讲授的“西方法律思想”是当时中国最能反映世界法哲学前沿动态的课程,自然令我景仰。在1980年代前期,北大的法理学研究生由张宏生教授和沈宗灵教授共同指导,两人隔年交替担任主要指导职责。我们那一年级是轮到张老师为主,沈老师为辅。但我在考取研究生之后立即被教育部派到海外留学,两位导师中张老师又去世较早,加上研究领域和志趣上的关系,所以我实际上跟沈老师的接触更多些。我在留学和在国外大学任教期间,回国时总会登门拜访沈老师及其他有关老师。每次到中关园的沈府,书桌上永远摊着撰写中的稿纸或者正在阅读中的专业书籍,老师永远端坐在书桌前。师母泡上茶、端出糖果就离开,只留下我们俩海阔天空地聊。他有时会询问日本的法理学和比较法研究的近况,有时会让我寻找一点参考资料,有时会约我参加国内的研究活动。沈老师话不多,但句句深刻到位,给我启迪很大。

我第一次与沈老师交谈是在1981年秋天。那年春天的北大五四科学讨论会上,我发表了批判旧苏联权威法学家维辛斯基关于法的本质的论文,引起一定范围内的轰动和争议。讨论会刚一结束,很多老师和同学都前来跟我交谈,其中有78级的齐海滨,他对我的主张给予热烈的支持。我和海滨交谈很久,并从此成为好友。但也有一位研究生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提出严厉的批判,甚至还贴出了大字报。系主任赵震江教授很欣赏我的这篇处女作,建议我好好修改一下,争取能够在《法学研究》上发表(最终结果是被退稿了)。赵教授后来还在各种场合奖掖我,这样的知遇之恩令人感铭肺腑。为了改好原稿,我把文章抄写本递交给沈老师,请他提出批评和修改建议。沈老师在阅读之后约我到他住处面谈。这是我们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他对文章的问题意识和内容给予了肯定的评价,但也指出了一些弱点,并在最后建议我不要一开头就做大题目,可以抓住较具体的、较小的问题进行研究。这个建议使我茅塞顿开,获益匪浅。至今我指导研究生时,也往往建议他们聚集焦点、以小见大。后来我的专业兴趣转向法社会学,在相当程度上也受到了沈老师翻译的庞德的著作《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的影响。

1987年夏天,法哲学和社会哲学国际协会(IVR)的世界大会首次在亚洲召开,地点选在日本神户。筹委会邀请沈老师、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孙国华教授作为中国代表参加这次盛会,我从日本就地出席,是第一次参加国际性学术研讨会,并有幸被安排与沈老师在同一个分科会场宣读英语论文。由于中国学者首次参加IVR大会,所以各国学者很关注,好几位世界法哲学界泰斗和主要流派代表人物都到场听报告。沈老师的发言赢得了热烈的掌声。从此中国法理学界与IVR建立了制度性联系。在1990IVR中国分会成立,沈老师名至实归当选为首届主席,为法学理论研究的国际化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我也正是在这次神户大会上引起了日本乃至欧美法学者的某种程度的注意,并导致后来在研究生博士课程一毕业就立刻被神户大学法学院聘为副教授。更重要的是,神户大会使我有机会与中国法理学的两位巨匠在较长的时间里进行从容的交流。我陪着沈老师和孙老师参加了在大阪城举行的篝火能乐晚会、游览了留学所在地京都的名胜古迹,介绍了一些民间友好人士和学者与之餐叙。事后我写了一篇关于IVR87世界大会所反映的海外法学理论前沿动向的详细综述,请沈老师修改补充后不妨以我们两人的名义发表。沈老师不作任何修改就直接推荐到《法制日报》了,坚持要编辑部以我个人的名义连载发表。由此亦可见他的清高品格,令我肃然起敬。

对于赵震江老师、我、海滨以及其他朋友在1980年代中期推动法社会学运动的努力,沈老师是非常理解和支持的,并且实际上发挥了学术精神领袖的作用。或许是在国内的海滨大力促成的结果,他不仅为1986年和1988年的全国主题研讨会提供了精彩的发言稿和论文,还直接参与某些组织性活动。1988年下半年,我通过热衷国际文化事业的日本资产家冈松庆久先生募集到一笔不菲的捐款,用于筹办北大比较法和法社会学研究所,当时沈先生不仅慨然允诺担任首届所长,而且还在1990年代前期策划了若干次具有重要意义的学术活动。他对这笔经费的使用也非常节俭和谨慎,花费不多,但每次活动都列出具体支出项目,通过我转交捐款人,给外国朋友留下了极好的印象。沈老师以实际行动树立的信赖关系促使冈松先生后来给北京大学进一步提供更大规模的捐助,并对访问日本的中国各类学者给予了更加热情的接待。

19931月,我的代表作“法律程序的意义”简版由张志铭编辑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几乎同时,这篇长达7万余字论稿的全文由贺卫方主编破例在《比较法研究》1993年第1期上刊登。沈老师以及龚祥瑞老师等对这篇文章的观点都非常关注,给予了强有力的道义支持。龚老师还在他的新著中多处引用和推荐。

有关的基本主张酝酿颇久,其实大概在神户大会之后不久就基本成形了。1988年初,法学界的元老余叔通先生访问日本京都,我就跟他提到过把社会转型期的价值问题转化为程序问题和技术问题进行处理的思路,他很有兴趣。年底,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机构到日本考察在东京的晤谈中我也强调了法律程序的特别意义,似乎引起了较大的共鸣。深交的朋友们劝我把这些看法整理成文发表但因为忙于博士论文写作、社会活动以及就职后的讲义,一直没有动手。把博士论文提交出去了、经过两年授课讲义案也成形了,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的这一年使得我有充分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加上老朋友齐海滨的怂恿和大力支持,我决定把自己的大思路整理成文。我正式开始动笔写作程序论是在1992520号,从此一发难收,整整个月,真可谓废寝忘食,写得非常兴奋。当时我只随身带了一台日文语言处理机,只能用笔书写草稿。海滨就把我的中文手稿拿去,由他自己和一个北大留学生分别用计算机中文软件打字印刷。还有一位颇有影响力的老朋友资助我们召开了专门针对这篇论文的小型研讨会,周其仁、甘阳、崔之元、胡平、吴国光等风云人物都参加并从不同的立场和视角发表了精辟意见。不出意料,这篇论文在国内发表后引起了较大波纹。

93年晚春,我和绍光、海滨一同回母校。到阔别的法律学系转了一圈后,我和海滨又联袂到中关园拜访沈老师。一见面沈老师就提到我刚发表的程序论,称赞这篇论文写得有见地,论述也很精密,使得1990年代初比较沉寂的学界有了活气,可以理解为从社会大动荡转向制度建设的一个标志性成果。但是,沈老师也提醒我,程序的意义也不能强调得太过分,还要重视实质性内容,重视道德和意识形态的意义。他还说,尤其是在中国,价值问题往往比形式和程序问题更重要。我很感谢他的提醒,同时也解释说正因为在中国与道德等相关的实质性价值判断太受重视,才需要特别强调程序的作用,这也许有一点矫枉过正,我会留意的。沈老师还很注意我在论文中提到的一些西方学者,例如尼克拉斯·卢曼。我告诉他,1987年在IVR神户大会上,他来做过讲演,我们应该在会场见到过的。在分手之际,沈老师约我为他主编的《法理学》教材提供一章篇幅的稿件,我愉快地接受了他的邀请。

2007年的初夏我到北京时,得知沈老师已经从中关园搬到远离北大的上地小区里居住了。我请在清华法学院任教的师弟赵晓力副教授告诉我地址和具体的行走路线,准备在处理完预定的工作后去看望老人家。罗豪才老师在接见我时也特意提醒:沈老师搬出中关园后有点与世隔绝了,你这次在北京如果时间充裕的话就去探望他。我说已经了解到沈老师的新住址,一定会去拜访他的。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打的到他住的小区,按照门牌号码找到他的府邸。师母开门,他就站在入口处迎接我,非常高兴。师母说,这里较僻静,生活设施也还可以,遗憾的是跟老同事、老朋友见面畅谈的机会减少了许多;虽然沈老师是耐得住寂寞的,但缺乏沟通还是不太好。我完全赞同,希望沈老师能住在与亲人交流更方便的地方。沈老师说,儿子和女儿都在美国工作,太忙,不想打扰他们。他把子女的近照拿给我看,充满了慈爱和思念。由于师母有其他预定的事情不能一同餐叙,我叫了一辆出租车请沈老师一个人到离小区最近的一家海鲜酒楼接着谈,然后又把他送回家,切实体会到了现在老师如果外出的话是如何不便,我觉得这样的生活环境对他的健康是不利的。一年左右之后,我听说沈老师已经搬进城里了,但住处的周围环境非常复杂,即便有地址也未必找得到。莫非沈老师是想隐居,想进一步淡出这个红尘万丈的时代?

2012220日上午,我与北大法学院的老师、校友以及来宾一同在八宝山兰厅与沈老师告别。在花圈丛里,我看到了自己在三天前撰写的挽联:“寿届九十,三分有二在燕园,育桃李无数;学贯东西,南人居北掌法坛,阐真理永恒”。在贵宾室里,我看到了罗豪才老师、陈光中老师、石泰峰师兄、吴志攀师兄,还有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在大家面前,师母和其他遗属很自律持重,主宾互相致意、安慰,出席者都还能保持冷静。但在三鞠躬之后瞻仰恩师安详的遗容时,我禁不住热泪夺眶而出,一时无法抑制。沈老师这一生不算太坎坷,但磕磕碰碰走来,也并非很顺利。最难能可贵的是,即使被打成右派,他也依然坚持研究――不能发表论文,就翻译;翻译的著作不能出版,就珍藏着;不能阅读西方专业书籍,就阅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不能用本名发表论述和译作,就用笔名。总之,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沈老师都没有放弃学术,也绝不随波逐流。在中国,在近几十年,这样纯粹的、严谨的学者不是太多,而是太少。现在,沈老师走了,远避喧嚣,回归灵隐,似乎走得非常潇洒,没有带走一束花、一片云。但沈老师的离去其实却留下了难以填补的巨大空白,在中国法学界,在北大法学院的大楼,在我的心里。思念及此,岂能不悲从中来。

                                                                    季卫东

(出处:http://china.caixin.com/2012-02-28/100361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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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卫东,1957年出生于南昌市。1983年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后留学日本,获得京都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就任神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1996年升任正教授。1991年至92年期间为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曾经被遴选为社会学国际协会法社会学研究委员会(RCSL)指定理事、现任日本法社会学会理事、亚洲太平洋论坛(淡路会议)研究委员会委员、国际高等研究所企画委员、东京财团比较制度研究所研究员等。自2008年9月起担任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凯原讲席教授兼院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社会学和比较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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